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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93539565为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办事不求人”的工作部署,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办事不求人”工作的指导意见》,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解放思想推动高质量发展为目标,聚焦民政业务领域群众关切的热点痛点,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践行“四零”服务承诺,不断激活民政系统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提升服务质量,使民政服务窗口成为“办事不求人”的先锋岗,让民政服务对象享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目标
以“两登两办一服务”为突破口,推进民政领域“办事不求人”。“两登”是指社会组织登记和婚姻登记,“两办”是指办理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供养审核审批,“一服务”是指殡葬服务。进一步创新民政服务机制,简化办事流程,丰富服务载体,扩大政务(事务)公开,以“应办即办”为准则、“说办就办”为承诺、“一次办好”为目标,彻底根除“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的服务窗口症结,为深度优化全省营商环境做出民政贡献。
三、工作任务
(一)办理社会组织登记不求人
1.公开工作流程。全省各地登记管理机关要100%将工作流程在民政门户网站或政务网站公开,工作流程图板100%在各级登记服务场所上墙,让申请人一次性全面了解审批过程。公开登记要件。全省各地登记管理机关要100%在民政门户网站或政务网站公开审批所需材料清单和填报样表等法定要件。
2.统一办理时限。全省各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社会组织登记要件齐全后,办理时限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3.提供优质服务。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限时办结制度。申请人可选择现场、电话、网站、邮箱等方式咨询业务,法人证书可以选择邮寄送达,在登记服务场所提供免费复印等便民服务,让“群众少跑腿,信息多跑路”。
(二)办理婚姻登记不求人
1.下放工作职能。坚持“能放尽放”的原则,推进涉外、涉港澳台居民及华侨婚姻登记到其户口所在地的市(地)民政部门办理,简政放权,利民便民。
2.落实当日办结。国内或涉外(港澳台)婚姻登记,只要符合办理规定,100%当天办结;不符规定的,即时告知,预约时间择日再办。
3.跟进督导问效。由试点下放向全面普及扩展,对婚姻登记服务人员进行岗前培训、现场指导,确保婚姻登记国内或涉外(港澳台)均达到应办即办,就近办结。
(三)办理低保、特困供养不求人
1.抓实申请受理环节。将低保和特困供养办理流程张贴到所有村(居)委会,在乡镇(街道)公共服务中心(社会救助服务大厅)悬挂流程图,公布经办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窗口显著位置摆放政策办理“明白卡”,确保申请人办事流程知晓率达到100%;实现低保和特困供养申请“零拒绝、零推诿”,低保和特困供养申请受理率达到100%。
2.抓实审核审批环节。低保和特困供养办理政策“一户一讲解”,审核入户率达到100%,入户人员实行首问负责制,负责收全相关佐证材料,让困难群众只跑一次。落实审核审批近亲属回避和备案制度,档案单独存放,从源头阻断偏亲向友问题。
3.抓实监督执纪环节。审批结果在县、乡镇(街道)公示栏或滚动屏长期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在省市县三级设置监督举报电话,严肃查处违规办理低保和特困供养等问题,畅通“前门”堵死“后门”。
(四)办理殡葬事务不求人
1.开启惠民服务。开展“三规范六公开”建设,深入解决殡葬领域存在的“价格高、死不起”的问题。一是规范殡葬四项基本服务,对遗体接运、存放、火化、骨灰寄存收费标准严格按照各地物价管理部门定价标准执行,不得拆分基本服务项目,不得重复收费。对低保救助对象、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做到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减免到位、服务项目落实到位。二是规范殡葬设施使用、用品收费价格。殡葬服务设施、殡葬用品价格,由各地价格监审部门进行成本核算,按有关规定核定收费价格。三是规范殡葬司仪监管。各级民政部门加强对殡葬协会的指导,强化行业监管,殡葬司仪(白事先生)须注册持证上岗,实行基本信息公开、收费标准公开。研究执行全省统一的殡仪服务收费标准。四是全省各殡葬服务单位100%实施殡葬服务收费“六公开”制度、设立24小时殡葬服务热线、实行“清单式”服务,由逝者家属按排队先后顺序自主选择遗体存放间、告别厅等服务项目。
2.开展便民祭祀。清明节期间,全省各殡葬服务单位100%增设服务窗口,提供延时服务,设立党员示范岗、便民服务台,免费为祭扫群众提供鲜花、饮用水和义务讲解等服务;开通免费班车,方便群众出行;组织开展鲜花祭扫、音乐祭祀、天堂信箱、黄丝带等绿色环保祭祀活动;提供骨灰海葬、树葬、草坪葬等节地生态葬法。
3.加强行风建设。全省各殡葬服务单位100%实行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责任追究制,确保殡葬服务“零差错”。出台《全省殡葬领域开展行风政风整顿工作方案》,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殡葬管理,重拳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建立行风监督员制度,设立省市县三级殡葬行风监督投诉电话,强化行风监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民政部门和民政服务窗口单位要把推进“办事不求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带头干、督着办,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确保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强化工作落实。各级民政部门和民政服务窗口单位都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办事不求人”方案,进一步明确领导分工,落实主体责任,细化工作措施,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集中攻坚。同时要进一步完善服务、管理、监督一体化工作机制,建立高效、便民、务实的龙江民政服务新格局。
(三)加强宣传引导。统一在民政系统窗口服务单位显著位置标示“办事不求人”,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开展多渠道、广覆盖的宣传,主动接受监督,营造良好氛围。
(四)强化队伍建设。通过技能培训、岗位练兵、走访互学、专业技能比武等形式,开展综合性培训,进一步提升业务技能,做到服务程序标准化、服务质量精细化、服务方式亲民化,不断提升民政服务队伍的整体素质。
(五)加强督导检查。各级民政部门要对所辖区域开展随机抽查和暗访,跟踪问效,定期通报。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单位和个人,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倒逼“办事不求人”全面落实。